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和《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》关于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的精神,根据《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财政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昭财综〔2022〕2号)安排,区财政局对区集中采购机构(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,以下称“区采购中心”)2021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定,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:
经现场抽查项目资料、查看设施设备场地及音视频资料,从集采机构法人地位设立、岗位设置情况,设施、设备等场所条件,内部监督管理制度,对问题的整改落实,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,采购文件编制情况,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,询问、质疑答复情况,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、信访、举报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,档案管理情况,预算执行效果,服务方式,服务效果等十三个方面对区采购中心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价。最终结果是:区采购中心考核综合得分95分,考核等次为优秀。
考核结果表明,2021年,区采购中心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,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,较好地完成了昭化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,但在内控制度体系建设、采购文件编制、质疑答复情况等方面存在不足,有待改进。
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
2022年4月28日